先后5次盗割正在使用中的少年通信电缆线共788米 ,给这家通讯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.8万多元。盗割电缆近日,检察林某
、官追周某三人(作案时均未满14周岁) ,赔偿由民行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
,少年并依法判处朱某赔偿18413元给通讯公司。盗割电缆这是检察该院今年通过“刑附民”为企业追回的第一笔赔偿款。
该案移送至城厢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
,官追法庭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,赔偿
清

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章一

本报讯 2011年2月26日至5月25日间 ,少年据悉
,盗割电缆

检察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,官追莆田城厢区东海镇的赔偿朱某(作案时未满18周岁)伙同王某、